摘要

审计法律关系客体指审计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的正式成立,国内审计法规经过多个时期的转变,最后升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此过程中,审计法律关系客体逐步规范化和丰富。为了满足审计法律关系客体扩充的需要,要注重审计协调性制度的建构,完善相关法律指引,强化审计机构和人员自身建设。基于此,文章就审计法律关系客体的演变与启示展开论述,以供参考。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