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藏Дx02160Vb可定名为《唐开元五年(717)前后尚书户部下沙州符为长流人事》。唐代"省符"根据其内容主导者的不同可被划分为"诸司符"与"奉制符"两种不同的类型。与附在制敕后起中转作用的"奉制符"不同,以Дx02160Vb为代表的"诸司符"不附在制敕之后,而是由尚书二十四司主导并独立下行。《唐六典》所说"大事则听制敕,小事则俟省符"中之"省符"即指"诸司符",尚书省一般用其裁决日常政务中不需要上呈皇帝的"小事"。以《开元公式令》所载"符式"为依据,结合出土资料可对"诸司符"的格式进行复原。"制敕"与"诸司符"在唐前期国家日常政务处理体系中的这种不同分工,也为进一步追溯"堂帖"的制度起源提供了线索。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