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规范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管理,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关系,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持续发展,天津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9月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津党发[2017]45号),对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领域的改革、建立股权托管登记和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了顶层谋划和部署,明确依托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和流转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