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收财产刑作为我国附加刑种之一,主要是通过对犯罪人个人财产强制收归国有的方法,来达到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但由于立法的粗疏,没收财产刑在司法适用中面临困境,执行情况也不理想,且缺乏监督主体。应完善没收财产刑相应立法和执行制度,强化相应监督,兼顾各方合法利益,达到刑罚应有的效果。

  • 单位
    伊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