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存的刑事电子证据制度不完善,导致提供的电子证据有效数量占比低,因此有必要对新刑诉法视域下刑事电子证据制度的完善进行研究。根据电子证据的取证特点划分取证原则,确立电子证据的取证需要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科学性;通过电子证据的审查依据,规范电子证据的采用标准,证明犯罪事实和受害结果的存在;配备电子证据取证的配套措施,建立完善的专业培训机制和专家聘任制度,提高电子取证的技术,完成新刑诉法视域下刑事电子证据制度的完善。通过实验结果表明,完善后的刑事电子证据制度下电子证据的有效率平均比现有制度下的有效率高出23.5%,验证了本文新刑诉法视域下刑事电子证据制度完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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