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去年12月,沂南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通过完善“三个机制”、建强“三支队伍”、用好“三个平台”,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