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作为一类特殊的专利侵权纠纷,我国法律对其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以解决专利权人举证困难的难题.自1984年我国首次在专利法中引入产品制造方法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相关立法的规定几经变革,由最早倾向于加强对专利权人的利益保护,开始逐渐演变为更加注重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的维护.而在司法实践中,利益平衡原则也发挥着重要的调节阀的作用.虽然法律规定逐渐趋于完善,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对专利权人保护力度不强、处理程序繁琐等弊端.以利益平衡原则为视角,从立法演进和司法实践出发,对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有关举证责任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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