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办发[2018]1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18年2月11日陕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要求,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