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化学品监管的统一法规——REACH法规,从2008年进入正式实行阶段,到目前已10年有余,其对我国化学品企业的影响依旧有增无减,我国在应对REACH法规的道路上依然道阻且长。欧盟在要求企业在遵守如此严格复杂法规的同时,还要求企业遵守欧盟竞争法的规定,而通过企业参与的实践和对法规的研究发现,REACH法规和欧盟竞争法存在较多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欧盟竞争法对企业处罚力度较大,以此为契机,当我国化学品企业在参与REACH法规的过程中遭遇到垄断或是损害其利益的不公平待遇时,可以通过欧盟竞争法提出反垄断诉讼,以此削弱REACH法规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通过对冲突可能性的具体详尽的阐释,也可以给予我国化学品企业一定的警示、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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