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置社区是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场域。农民市民化离不开集体的帮助和引导,安置社区治理秩序的重构要发挥集体的统领和托举功能。安置社区套用城市商品小区社区"社居制+物业服务"的管理体制并不契合其治理需求、治理基础和治理体系。公共品供给不足和公共秩序重塑压力大是安置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应找回类似村委会基层组织的负责制、有权威的"属地组织",实现基层赋权和治理下沉。"集团公司+社区中心+物业企业"的"三方一体"共治体制,通过延续村社集体的统合功能,弥合了城市管理体制中的治权分割分散缝隙,再生产了"半熟人社会"的自治,塑造了安置社区的良好治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