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2〕2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翔安区2021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府〔2021〕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厦门市翔安区境内农用地17.6826公顷(其中耕地14.3096公顷)、未利用地0.01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翔安区金海街道鼓锣社区水浇地0.9421公顷、园地0.013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