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检是对产地检疫缺失的补救措施,但是现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未对补检条件进行细化量化,自由裁量空间大。文章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的处理案例展开思考,以期优化补检制度,加大法律宣传及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