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公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并将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条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