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阐释思想史上,理解与阐释的边界相对清晰,它们分属于不同的意义域,也联系着不同的概念群。前者面向文本追求理解的“自得”,而自得者总是以“述而不作”的还原者身份自居;而后者指向了阐释的话语实践本质,总是力图将一己自得之见带到公共理解的层次上。如果说西方人通过“理解”将“阐释”封闭在此在的生命世界,进而把文本当成了思想的试验场,则中国人更倾向于通过“阐释”把“理解”导向社会生活的实践领域,并力图把自己的言说建立在可靠的文本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