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深入发展和保障人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这一重大转变,是严格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推手,同时也是侦审关系体系又一次跃进。本文从侦审关系的历史背景、"侦查中心主义"与"审判中心主义"的对比分析、改革背景下侦审关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审判中心主义"下侦审关系之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对此议题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