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可以有效提升小规模经营农户的活力,使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同样能够采取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真正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分析了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培育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