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规制公司成立及运作的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漏洞和缺陷也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来。例如有关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制度规定就相当模糊,以至于出现了空股法定代表人的问题,造成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损害了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应从立法上明确细化法定代表人制度,这样才能为解决问题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