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分别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5月宣布全球消灭牛瘟。OIE全体成员通过决议,呼吁各国除指定的牛瘟病毒保藏机构外,尽快销毁牛瘟病毒,并禁止开展牛瘟全长基因感染性克隆合成。为保障生物安全,履行国际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我部指定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作为我国牛瘟病毒唯一指定保藏机构。二、各兽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有关疫苗企业应全面清查保藏含牛瘟病毒材料(包括病毒和疫苗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