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法律化、制度化体现。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检察长列席监督制度都给予立法上的全面确认。在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中,新的监督理念和监督方式都给列席监督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有必要调整列席监督的职能定位,深刻认识检察监督工作面临的挑战,完善列席监督的立法规定并构建相应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