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是当前政治结构给民众安排的一种特殊的诉愿机制,这一制度在实践过程中起到了缓冲矛盾、政治参与、民主监督和权利救济的作用,有存在的文化依托和现实意义。但由于缺乏完善的信访终结制度,民众将信访救济功能无限放大,甚至滥用信访权,导致重复访、闹访缠访现象突出,给行政机关和信访人都带来不利影响,也对司法救济的权威带来冲击。对此,可结合信访的不同功能设计相应的信访终结制度并上升到法律层次,明确信访终结的范围、主体、程序、期限和法律后果,加强信访终结制度的宣传贯彻、强化信访终结后上访行为的处理、明确信访终结后权利再救济的途径,把信访终结制度和司法救济程序合理、科学的区别和衔接,引导民众依法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