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后,各地随之出台相关细则。时隔7年,各地运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情况如何,能否减轻农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是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本文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患心脏病需住院的农民为例,对患心脏病的农民所需自付的医疗费用进行测算,研究发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效用显著,大大减轻了高额医疗费用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大病保障水平。在此基础上得到三点启示:重视基本医疗保险的效用、大病保险作用不容忽视和农民特大疾病费用的分摊还需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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