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兜底条款作为一种不确定法律概念,考验着程序法定原则的张力。对建国以来四部《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分析表明:刑事程序法兜底条款数量大、分布广、形式二元化,难以从司法解释探知其内涵。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程序法兜底条款解释规则的缺位导致刑事诉讼制度运转存在程序运行主观化、部门权力扩大化、程序说理粗疏化等风险。所以,从法解释论视角研究刑事程序法兜底条款的解释规则是一项紧迫的学术任务。具体路径为:首先适用由主体、时点和属性三要素构成的同质性解释规则,其后再适用目的解释完善论证过程,或弥补部分兜底条款例示项单一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