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人脸信息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同时面临极大的隐私泄露风险,坚守对人脸的保护底线至关重要。本文基于人脸信息法律属性,梳理欧盟、美国、中国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收集阶段的法律原则,比较三者在目的限制原则、同意原则、数据最小化原则上的共性及差异,为进一步完善人脸信息保护提供建议。在人脸信息的实际应用中,应区分不同场景下的目的类型,完善同意机制,细化最小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