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的比较过失和大陆法的与有过失(过失相抵)存在明显的区别。我国《民法典》第1173条的规定实际上借鉴了英美法的比较过失规则,尤其是《民法典》第1173条在与第1174条相结合后,可以构建一个全新的比较过失规则。该规则虽然建立在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的基础上,但是不能完全被该一般条款所涵盖,因而具有独立的功能。该规则可以适用于自甘冒险、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等情形,亦可在严格责任中适用。在损害根本无法避免或者加害人具有故意等情形下可以排除比较过失规则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