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两种救助政策。由于制度规范和政策执行等原因,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救助两项反贫困行动在实践中的制度合力和优势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救助效果。当前应以共享发展理念为基础,促进就业救助与低保政策的衔接。在社会救助制度的总体设计中,由以低保为核心转向低保与就业救助等发展型救助项目并重;科学鉴定低收入群体的劳动能力,分类施保、分类救助,实现以差别救助为基础的共享;以“就业承诺书”的形式促进低保群体积极就业,实现以积极救助为基础的共享;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以合作救助为基础的共享;倡导自立精神,完善就业心理辅导,实现以自我救助为基础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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