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既有很多相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点。二者实质性的不同表现为,前者是犯罪分子由于自身的意志因素而放弃犯罪或者使原来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无法实现,而后者则是由于外在的客观因素使其无法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或者没有实现其所追求的犯罪结果,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但对于何为前者中的意志因素,何为后者中的客观因素,这一方面的界定历来是众说纷纭,本文就意志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界定问题展开些许的探讨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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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