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电力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应对风险需要以劳动法律规范为标准,以风险对象特性为纽带采取分类防范措施,指引企业管理制度发展,实现避免或减少企业劳动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电力企业的传统工作方式与市场经济环境下基于劳动法律的劳动关系理念及具体制度规定仍然存有一定的矛盾。不同层级的电力企业对劳动法律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的程度参差不齐,给企业留下了许多隐患和法律风险。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与依法治企的规范,电力企业劳动关系趋于复杂化,劳动法律风险日趋加大,有效规避

  • 单位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兴安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