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信息对赔偿数额的影响力

作者:臧文刚; 程财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29): 87-91.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9.022

摘要

<正>【裁判要旨】通过网络销售的商品,当其外包装上使用了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且著作权人依据被诉侵权人在网络上宣传的商品销售信息提出赔偿主张,侵权人有条件提出反证而未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导致被诉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时,对被诉侵权人不利的被诉侵权商品网络销售信息可以作为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重要参考因素。案号一审:(2016)苏8602民初669号二审:(2017)苏01民终8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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