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强险”需要在预防原则的指引下发挥事前救济功能,确定其适用范围并有效应对道德风险。在“环强险”保险合同成立之前,保险机构的定价应建立在对投保企业进行专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投保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环境风险水平甚至经营状况都会影响保费定价。实施“环强险”实质上促进生产企业选择较为清洁的能源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达到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