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居住权的首次设立引发各方关注。居住权是从罗马法时期就出现的一种权利,起初是为了保护丧夫的女子以及被解放的奴隶等弱势群体而设置的,这一传统延至近代,其权利人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此番我国设立居住权,对于解决“以房养老”、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民法典》只对其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同时也存在不少争议,需要通过实践探究和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进一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