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把人类尊严确立为人权基础的思想为人权理论提出了一系列问题。罗曼援引"社会想象"为人权奠基,探讨了人类尊严宣称的施为特征以及1945年后人权和人类尊严宣言的历史哲学意义;哈贝马斯试图用人类尊严的动力学来补充权利概念的建筑术,并以此处理人权的文化间性;约阿斯基于对哈贝马斯的批判提出了立足于价值交往理论的肯定的人权谱系学,刷新了当代人权论述的理论格局,为人们思考后启蒙语境下的普遍主义论述提供了有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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