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的治理实行了不同的治理模式。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了"乡(行政村)政权"的治理模式。从1958年开始推行以"政社合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一直持续到1983年。从1983年开始推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实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乡(镇)政府指导的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主要有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70多年来乡村治理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启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政府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为目的;发挥村级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和实施作用;重视"能人"与第三方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