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随着媒介融合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再媒介化”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正如传播学家克劳斯·布鲁恩·延森认为“再媒介化通常指新媒介从旧媒介中获得部分的形式和内容”。[1]电影艺术的表达方式不仅与科技密切相关,其本身就是技术的产物。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传播,对电影的内容和形式产生影响,并且波及影视作品的制作与放映发行。桌面电影这一概念最早是由俄罗斯导演提莫·贝克曼贝托夫正式提出的,他称其为“Screenlife Mo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