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态动词的多义性和多元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国际商法语言的模糊性,这会影响人们对于法律文本具体含义的理解,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将国际商法中影响广泛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201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文本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中的主要情态动词"shall"和"may"的翻译进行研究,并对"shall"与"must"和"shall"与"should"的翻译进行比较,通过研究发现,情态动词在法律语篇中的位置、与限定词的共现等都会影响其翻译。对情态动词翻译的深入了解将有利于提高对国际商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可预期性,减少法律英语模糊性带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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