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音乐表演是一种被升华过的二度创作,是长期从事专业训练的表演者在实际演出中融合自己艺术见解的,具有独创性的,被大众所认可的行为活动。音乐作品只有被表演者演绎后被赋与生命,这是音乐作品实现自身价值、表现创作者意图的唯一途径,而最终带给观众视听感官的情感共鸣就上升到了艺术的高度。就同一音乐作品而言,不同的表演家所呈现的同一音乐作品会有所不同,这是二度创作中的不同见解导致的个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