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青教民[2019]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海六州省内外普通初、高中异地办班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六州省内外普通初、高中异地办班是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六州及所属县(市、行委)统一组织到省外发达地区或省内东部地区有关学校就读初、高中的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