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或"自然"为中心的生态伦理对人与自然共生正义的研究容易陷入抽象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在劳动中实现人与自然共生正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要求。生态劳动是实现人与自然共生正义的实践手段。基于生态劳动的人与自然共生正义图景,实现从"人"是主体到"人与自然"互为主体、从认识"人"向认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从抽象伦理规约向生态实践的全面转向。唯物史观叙事中人与自然的共生正义重构,对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