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郭伟伟受组织委派,到吕梁市岚县大蛇头乡郭沙沟村任第一书记。任职期间,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未按规定驻村工作。对村务及贫困户情况不了解,扶贫工作不精细、不到位,没有实施有效的帮扶措施,致使郭沙沟村扶贫工作滞后,效果不大,不明显。群众多次到有关部门和向有关领导反映他的问题,经调查属实。2017年12月,有关部门决定,給予郭伟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