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全面“ABS”(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制度(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必经之路,在维护我国生物多样性、推动学科发展以及完善法律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但我国“ABS”制度存在主管部门不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配套制度空缺等问题亟待解决,提出完善我国“ABS”制度,希望有助于“ABS”制度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