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2018]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8月4日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