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出现了一个新概念——"评定分离",这是相对于"评定合一"而言的,引起许多业内人士的关注和讨论。各方意见褒贬不一,褒者说是招标投标机制的"改革创新"之举;而贬者质疑是一种倒退,如果评标结果是公正合理的,那为什么要通过"定标"强力修正?如果评标结果不公正合理,由后期"定标小组"凭经验修正,那评标意义何在?笔者站在招标投标服务第一线,不得不引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