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查明江西省上饶县某石煤矿区的天然放射性水平,采集了石煤、煤矸石、土壤等固体环境介质及河水、水库水、井水、矿坑水等水体环境介质,并开展了调查区固体、水体环境介质的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明,区内石煤、煤矸石中238U、226Ra含量较高,严禁用作建筑材料。土壤中核素238U、226Ra含量均值为259. 4Bq/kg、223. 4Bq/kg,分别为江西省土壤背景值的4. 5、4. 2倍。矿区周边河水、水库水及井水放射性核素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指标值,不存在辐射安全隐患,而矿坑水则超过污水排放限值。石煤的开发利用造成了矿区周边局部地区放射性水平增高,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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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