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

作者:王芳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39(02): 6-11.
DOI:10.19525/j.issn1008-407x.2018.02.002

摘要

意识形态是非常特殊的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经济发展规律的特殊规律。物质生产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生产的经济基础,深刻把握物质生产关系、精神文明传统和群众思想的思想家是其生产主体。意识形态具有真善美以及"保值"、"增值"等价值特性。中国共产党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的创新主体,必须引领人民群众始终不渝地坚持"四个自信"和实施"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民众认同度。

  • 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