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广泛查阅一批原始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对1982年我国出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时代背景、社会诱因和历史过程进行了考察,进而分析了这一制度的思想渊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改革开放初期在各地历史文物古迹屡遭破坏、国家各项管制措施乏力的紧迫形势下,借鉴国际历史古城保护经验和我国于1981年3月先行建立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制度,将1961年建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拓展至城市整体层面的一项制度设计,建立之初具有扩大化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色彩,稍后于1986年建立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制度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实践操作具有重要完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