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释和评价固化、重复内容和评价发展、重知识和轻评价能力的矛盾,让初高中历史解释中的评价衔接教学产生诸多问题。因此,教师应对比初高中课程标准,提炼高中阶段对学生历史解释中的评价能力提出的“增量”要求,发挥学生作为解释主体的积极性。历史解释中的评价的建构路径是:平衡身份,调整理解的态度限度;慎用规律,思考方法的适用限度;关注逻辑,正视学生的能力限度。教师要引导学生在辨析史料来源等的基础上,运用整体性思维分析事件的因果关系,进而生成理性分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