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数字化模式已成为各国文化发展与保护的主要趋势。根据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特殊知识产权属性,应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解决其知识产权权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问题。从行政和民事角度出发拟制一个新的模式是保护新形式传统文化的探索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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