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换位意识是人际交往的黄金规则,它植根于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政治性。换位意识内在地包含着民主、限权、人权、平等、正义等价值,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换位意识的培育和践行面临障碍,法治中国建设也遭遇阻力。立足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将换位意识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诸环节,将有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换位意识融入法治系统的限度是,不得损害法律权威,不得公权私用,不得私自动用暴力,不得设置过高的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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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