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公安厅2019年2月21日以粤公规[2019]2号印发)第一条为鼓励群众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规范举报奖励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内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