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了塞门娅诉国际田联DSD规则上诉案,认为双性人女运动员必须外服药物降低体内睾酮指标,才能参加部分田径女子项目。一方面,国际体育仲裁院对“塞门娅案”的裁决体现了竞技体育公平竞争价值的内在精神,也回应了其他女性参赛运动员平等竞赛的诉求;另一方面,该项裁决对双性人运动员的健康权、人格尊严等基本人权产生了消极影响。该裁决为了保护商业体育赛事的公平性,而牺牲少数特定人群的基本人权,这一做法不符合优先保护基本人权的价值取向。商业体育竞技赛事应当在平等保障每位运动员人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合理、必要的规则,实现公平竞技,进而促进体育事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