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21年的最新对话中,霍耐特和巴特勒探讨了承认理论,两者在“赋属”是否应该被看作承认的一种特定形式这一问题上针锋相对。双方的思想交锋表明了两人在理解承认概念方面的元分歧,同时也映射出第二、三代法兰克福学派与后结构主义思潮在思考主体问题上的两种范式。霍耐特和巴特勒之争的根源在于他们分别以支配性权力和构成性权力的视角来理解人类的承认活动,这一差异在他们处理福柯的权力概念时表现得尤为明显。霍耐特的承认概念具有脱离现实的理想化倾向,这种理想化与一种将权力完全理解为外部支配的模式紧密相联,反映出“规范性转向”后的法兰克福学派的普遍缺陷。在这场对话中,霍耐特和巴特勒都忽视了承认和权力背后的社会经济结构。这场对话表明,后结构主义在激进地界定权力概念时,需要同时明确理论的规范性导向,而批判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则需要吸收后结构主义的构成性的权力概念。